象形字是依 “象形” 造字法所构造出来的一类汉字,是一种表意的独体造字法。以下是关于象形字的详细介绍:
定义与起源
定义:“象形” 即象物之形,指所造的字能够客观地描摹实物的形体,把握形体的特征,画出它的形象。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对其解释为 “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强调象形字是随着物体的形状来运笔,画出事物的形象。
起源:象形字起源于原始的图画记事,目前所能见到的象形字最早出现于起源自殷商时期的甲骨文中。
特点
直观性:象形字最大的特点就是直观形象,通过简单的线条勾勒出事物的形状,让人一看就能联想到所代表的事物。如 “日” 字,轮廓像太阳的圆形,中间有一横或一点表示太阳的光;“月” 字的轮廓像一轮弯弯的半月形状。
独体性:象形字通常是独体字,不能再拆分成两个或多个具有独立意义的构件。它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代表着一个特定的事物。
局限性:象形字只能根据实物造字,难以表达复杂事物和抽象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语言的丰富,其局限性逐渐显现,于是在象形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了会意、形声等其他造字方法。
分类
构形分类
独体象形:指象形字只像所取象的物体之形,整个字形是勾勒物体的形状特征,不能拆分成两个构件。它既可描摹事物的整体轮廓,如 “日、月、山、川” 等;也可描摹事物的局部轮廓,如 “牛、羊”,只画出 “牛头” 或 “羊头” 来表示。
合体象形:指象形字除了象所取象的物体之形,还需要与之相关的物体来衬托。字形能够拆分成两个构件,其中一个是非成字构件,代表所取象的物体之形;一个是成字构件,表示与之相关的物体,用来起衬托作用。如 “眉” 字,需要画出眼睛来衬托眉毛;“果” 字,用 “木” 来衬托果实。
取象分类
象身:指 “人物之形”,包括五官四肢等几乎每一部分的象形字,如 “人、大、女、又、目、耳、口、齿” 等。
象物:包括天物之形、山川之形、草木之形、鸟兽之形、虫鱼之形等类,凡是自然界的一切,只要能画出来的象形字,都属于这一类,如 “日、月、草、木、水、牛、羊、犬、豕、马、鹿” 等。
象工:指人类的发明工具,包括井邑之形、器用之形、服饰之用等,如 “井、车、门、户、戈、弓、矢、衣” 等。
演变
象形字在历经甲骨文、金文、小篆、隶书、楷书等字体的形体演变后,图画性的象形特点逐渐减弱,变得更加符号化和规范化。例如,甲骨文的 “日” 字是一个圆形中间加一点,金文的 “日” 字形状基本类似,但线条更加规整,小篆的 “日” 字则将圆形变成了长方形,中间的点也变成了一横,隶书和楷书的 “日” 字则进一步简化,与现代汉字的 “日” 字已经非常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