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简单说就是:没事找事、逞强耍横、发泄情绪,无故惹事,扰乱公共秩序。
分两种:一般违法(治安) 和 犯罪(寻衅滋事罪,刑法),差别在于情节轻重。
法律上4类典型行为(刑法293条)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没多大恩怨,随便打人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堵人、谩骂、恐吓骚扰
强拿硬要、随便砸别人东西、占别人财物,情节严重:抢东西、无故砸财物
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把秩序搞乱:商场、夜市、网上带节奏起哄,引发混乱
主观特点:大多不是为了报仇、抢钱,就是找刺激、耍威风、发泄情绪、借小事放大闹事
违法 vs 犯罪
轻微、没达到“情节恶劣/严重”:属于治安违法 → 拘留、罚款
达到情节恶劣/严重(多次打人、致人轻微伤、持械、造成很大影响等):构成寻衅滋事罪,会判刑,一般5年以下;多次纠集闹事,5–10年,可罚金
邻里、债务、感情纠纷吵架打架,一般不算寻衅滋事;但被警察制止后还反复骚扰闹事,就有可能认定寻衅滋事。
举例子:
喝多了在街上随便拦路人骂、动手推人、砸路边摊位 → 寻衅滋事
两个人因为欠钱吵架动手(单纯债务纠纷)→ 一般不算寻衅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