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置房” 指的是个人或家庭通过购买、建造、继承等合法方式拥有完全产权(或自有产权)的房屋,区别于租赁的房屋(租房)、单位分配的福利房(产权不完全属于个人)或借用的房屋。
核心特点:
产权归属:房屋产权明确属于个人或家庭,拥有合法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居住性质:通常作为自住用途(也可能用于出租,但核心是 “自有”),无需向他人支付租金。
获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自行购买(如商品房、二手房);
自行建造(如农村自建房);
继承、受赠等合法途径获得。
与其他住房的区别:
类型 产权归属 居住成本 核心差异
自置房 个人或家庭所有 无租金(可能有房贷) 拥有完全产权,属于自有资产
租赁房 房东所有 需定期支付租金 仅拥有使用权,无产权
福利分房 多为单位所有 租金极低或无租金 产权受限,不可随意交易
例如:“他结婚后在市区买了一套自置房,终于不用再租房住了”,这里的 “自置房” 即指自己购买并拥有产权的房子。
自置房是衡量个人或家庭资产的重要指标之一,也与社会福利(如落户、子女教育)等政策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