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签注是指居住证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注手续,以延续居住证有效期的行为。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一次。持有人应在居住每满一年的前一个月内,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办理时一般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在当地合法居住证明、就业信息等材料。
若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居住证的使用功能将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且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从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签注是指居住证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注手续,以延续居住证有效期的行为。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一次。持有人应在居住每满一年的前一个月内,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办理时一般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在当地合法居住证明、就业信息等材料。
若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居住证的使用功能将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且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从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