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法是什么意思

今天是2026年02月16日共有4人阅读

两税法,简单来说,就是唐朝中期开始实行的“统一税制、一年两收、按资产和田亩征税”的赋税制度,核心是“谁有钱、有地多,谁就多交税;谁没钱、没地,谁就少交税”,同时简化征税流程,扩大纳税范围,缓解当时的财政危机。

补充说明:它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为了解决旧赋税制度的弊端,适应当时的社会经济现状而推行的,沿用了近八百年,直到明代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后,才逐渐被替代,对后世赋税制度影响深远。

两税法的推行,本质是“旧制度跟不上时代,必须改革”,核心原因有3点,用直白的语言讲清,不用记复杂史料:

1.  旧赋税制度“失灵”,难以维持

唐朝前期,实行“均田制”和配套的“租庸调制”——均田制是国家给百姓分配土地,租庸调制则是“按人口(人丁)征税”,不管百姓有没有土地、有多少资产,只要是成年男子,就要缴纳粮食、服劳役或缴纳布帛抵扣劳役。

但到了唐朝中期,均田制逐渐崩溃:一方面,人口越来越多,国家手里的土地不够分配,很多百姓分不到足额土地;另一方面,豪强地主趁机兼并土地,大量农民失去土地,变成流民,无法按时缴纳赋税。而租庸调制依然按人口征税,导致“有田者不纳税,无田者却要交重税”,百姓负担沉重,纷纷逃亡,国家税源大量流失,租庸调制彻底难以维持。

2.  安史之乱后,国家财政陷入危机

安史之乱持续八年,严重破坏了唐朝的社会经济,大量土地荒芜、人口逃亡,官府的户籍档案也丢失不全,无法准确统计纳税人口。同时,战乱导致军费开支激增,而地方藩镇趁机截留税收,不上缴中央,导致中央财政收入锐减,甚至难以维持朝廷日常开支和边疆防御,改革赋税制度、增加财政收入,成为当时的迫切需求。

3.  缓解社会矛盾,加强中央集权

旧赋税制度的不公,加上杂税丛生,地方官吏趁机盘剥百姓,导致社会矛盾越来越尖锐。同时,地方藩镇掌控辖区内的赋税征收权,势力越来越大,威胁中央集权。两税法的推行,一方面能简化税制、公平税负,缓解百姓不满;另一方面能将地方的税源纳入中央控制,削弱藩镇的财权,加强中央集权。

两税法的核心内容很清晰,主要有4点,避开复杂表述,普通人也能轻松记住,贴合“读懂就能用”的需求:

1.  征税对象:不分“主户”(本地人)和“客户”(外地人),只要在某地定居,就编入当地户籍,一律就地纳税;同时,首次将居无定所的行商纳入征税范围,按货物价值的三十分之一缴纳税款,扩大了纳税面,增加了税源。

2.  计税标准:不再按人口(人丁)征税,改为以“资产和田亩”为核心计税依据。官府会核查百姓的资产(包括土地、房屋、牲畜、钱财等)和田亩数量,根据资产多寡将百姓分为不同的贫富等级,资产多、田亩多的,纳税额就多;资产少、田亩少的,纳税额就少,实现“富者多纳,贫者少纳”的公平原则。

3.  征税方式:简化税制,将之前的租、庸、调及各种杂税(如青苗钱、盐税等)全部合并,统一纳入“两税”征收,规定“除两税外,不得额外加征一文钱”,减少地方官吏盘剥百姓的空间。

4.  征税时间:一年分两次征收,即“夏税”和“秋税”,夏税截止到六月,秋税截止到十一月,贴合农业生产的季节性,让百姓有足够的时间筹措税款,也方便官府分阶段完成征税工作。

两税法推行后,对唐朝及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既有积极作用,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客观解读,帮大家全面了解,避免片面认知:

1.  积极影响(核心3点)

①  缓解财政危机,增加国家收入:扩大了纳税范围,简化了征税流程,减少了税源流失,中央财政收入显著提升,缓解了安史之乱后的财政困境,为唐朝后期的统治提供了经济支撑。

②  税负更公平,缓解社会矛盾:按资产和田亩征税,改变了之前“按人口征税”的不公,让富户多交税、贫户少交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普通农民的负担,缓解了尖锐的社会矛盾。

③  削弱藩镇财权,加强中央集权:将地方的税源纳入中央控制,明确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比例,削弱了地方藩镇的财权,遏制了藩镇割据的势头,同时放松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促进了劳动力流动和商品经济发展。

④  影响后世税制:两税法标志着中国古代赋税制度从“人头税”向“财产税”的转变,后世宋、元、明、清的赋税制度(如宋代方田均税法、明代一条鞭法、清代摊丁入亩),都在不同程度上继承了两税法的核心思想,奠定了中国古代后期赋税制度的基本框架。

2.  局限性(客观说明,不回避)

①  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土地兼并:两税法承认了土地私有和买卖的合法性,虽然适应了当时的社会趋势,但也让豪强地主兼并土地的行为更加肆无忌惮,最终部分赋税负担依然会转嫁到普通农民身上。

②  百姓负担后期逐渐加重:两税法初期规定“不得额外加征”,但唐朝后期政局动荡,军费开支巨大,中央和地方纷纷违背规定,重新增设杂税;同时,两税法以货币计税,百姓纳税时需将粮食、布帛折算成货币,地方官吏常操纵折算价格,变相增加税额,导致百姓负担逐渐加重。

③  户等核查流于形式:按规定,官府应每三年核查一次百姓资产,调整纳税等级,但后期地方官吏懈怠,户等核查逐渐流于形式,很多百姓资产发生变化后,纳税等级却长期不变,再次出现税负不均的现象。

两税法的分词解释

拼音:liǎng

“两”和“二”用法不全同。读数目字只用“二”不用“两”,如“一、二、...查看详细解释

拼音:shuì

国家向征税对象按税率征收的货币或实物:关~。营业~。纳~。...查看详细解释

拼音:fǎ

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查看详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