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认定里的183天:在【同一个会计年度内】,这个人在本企业累计实际工作≥183自然日,才算高企口径的科技人员,用来核算「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10%」这个硬性指标。
文件依据:国科发火〔2016〕195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1、什么样的人算科技人员
满足两个条件:
岗位:直接做研发、技术创新;或者研发管理、直接技术服务;
时间:当年在本企业累计实际工作≥183天(在职、兼职、临时聘用都可以)。
在职员工(劳动合同+社保):一般很容易满足;兼职/外聘专家:必须当年累计≥183天,才能计入科技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不算,不能计入科技人员和职工总数;当年只来几个月、不足183天的研发人员:不能统计进科技人员人数(哪怕他是研发岗)。
2、误区
不是入职以来总共累计183天,是【申报统计当年】这个年度内满183天例:2025年10月入职研发岗,2025年只上班80天 → 2025年度不算科技人员;2026全年在岗,2026年度就可以算。
183天是自然日,不是出勤工作日,包含周末、法定节假日;按在企业任职的时间算,不是打卡上班天数。
人员统计口径:科技人员占比是按全年月平均数算,不是年末人数公式: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全年月平均数=12个月平均数之和÷12
3、影响
人数达标:科技人员/职工总数 ≥10%,是高企认定必要条件;
研发费用:即便当年不足183天,该人员真实发生的研发工资,研发费用依然可以归集;只是这个人不能计入“科技人员人头数”,这点很多人混淆。
举例
公司2026年申报高企,看2025年度人员:
A研发,2025年1月入职全年在岗:2025年>183天 → 计入科技人员;
B研发,2025年7月入职,到12月只有180天:不足183天 → 不计入科技人员人数,但B的研发工资可以放进研发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8大硬性条件(国科发火〔2016〕32号,全部必须同时满足)
1、企业注册年限
申请认定时,企业注册成立满1年以上(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算)。
2、核心知识产权所有权
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拥有对主要产品/服务起核心支撑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可接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植物新品种等;单纯商标不算。 要点:不能只有使用权,必须是所有权;受让的专利要注意时间,不能临申报突击转让。
3、技术属于高新领域
支撑主营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落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八大领域内: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4、科技人员占比
当年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10%。
科技人员定义:研发、技术创新、研发管理人员;同一年度内在本企业累计≥183自然日(在职、兼职、外聘都适用);劳务派遣人员不计入职工总数和科技人员。
5、近3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
近3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同期销售收入总额,分三档:
近1年销售收入 ≤5000万:≥5%
5000万<收入 ≤2亿:≥4%
收入>2亿:≥3%
附加:境内研发费用 ÷ 全部研发费用 ≥60%(境外研发不能占太高) 经营期不足3年按实际经营期核算。
6、高新产品(服务)收入占比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 企业同期总收入 ≥60%。
高新收入:依靠核心知识产权开展的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收入。
7、创新能力评价打分 ≥70分(满分100)
四大模块:
知识产权(≤30分)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企业成长性(≤20分) 总分≥70分才算通过评审。
8、合规底线
申请认定前1年内,没有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企通过后核心福利
企业所得税由25%降至15%;
各地配套现金奖励、研发补助、招投标加分、人才落户等(各地政策不一样);
资质有效期3年,到期前重新认定。
提醒
知识产权数量够,但和主营产品无关,专家不认可;
科技人员只看岗位,当年不足183天不能计入人头(研发工资仍可以归集研发费);
高新收入归集口径容易出错,审计会重点核查;
打分里科技成果转化是重点难点,一般要求年均≥5项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