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全称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场外证券交易市场,2013 年正式运营,核心定位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股权融资、股份转让的平台。
简单说,它就像 “中小企业的资本市场孵化器”—— 那些规模尚小、未达到主板上市条件,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能通过新三板实现股份公开转让、吸引投资,待成长壮大后还可转板至北交所、科创板等更高层级市场。
“金融新三板”:从金融市场分类角度,强调其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股市新三板”:从投资者视角,突出其股票交易功能;
“股权新三板”:从企业视角,侧重其股权融资与转让属性。
“新三板挂牌” 指股份有限公司经主办券商推荐,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审核后,在新三板公开转让股份的行为。简单说就是企业 “登录” 新三板的过程,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治理健全、股权明晰;
由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挂牌流程采用 “备案制”,无需证监会核准,审核难度远低于主板上市,且对企业盈利无硬性要求,未盈利的初创企业也可挂牌。
根据《公司法》定义,“上市公司” 特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如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而新三板属于 “场外市场”,与证券交易所存在本质区别,挂牌企业法律上属于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而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市场常将 “挂牌” 误称为 “上市”,源于两者都具备公开交易、融资等功能,但法律身份和监管强度截然不同。
“新三板股票” 指在新三板挂牌企业发行的可转让股份,代码以 400、430、830 开头。与主板股票相比,其特点鲜明:
投资者门槛高:基础层需 200 万以上金融资产,创新层 150 万,精选层(北交所)50 万;
流动性较弱:2025 年上半年新三板日均换手率仅 0.17%,远低于主板的 3.31%;
涨跌幅限制宽:基础层、创新层涨跌幅分别为 100%、50%(跌幅),精选层为 30%。
新三板开户:指投资者满足资产和经验要求后,通过券商开立新三板交易账户的过程。需提供身份证明、资产证明(如银行流水)、投资经验证明(如股票交易记录),审核通过即可开通对应层级交易权限。
新三板账户:与 A 股账户独立,分为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三类权限,需分别满足资产要求,不可跨层级交易。
新三板目前有四种交易方式,其中 “协议转让” 专为特定场景设计,指交易双方就股份转让达成协议后,向股转系统申请办理过户的交易方式,适用情况包括:
受让方单次受让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 5%;
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同一控制人;
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等特殊情形。
协议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灵活性高但流动性差,适合大额股权转让或特定交易需求。
新三板定增:即定向增发,指挂牌企业向特定投资者(如机构、合格个人)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定增无需公开招股,流程简便,是新三板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方式,所募资金可用于扩大生产、研发或补充现金流。
参股新三板:指投资者通过认购定增股份、协议转让等方式,持有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份。这类投资风险较高(企业规模小、流动性差),但潜在回报可观(若企业转板或成长壮大)。
新三板敲钟:企业成功挂牌后举行的象征性仪式,通常在交易日 9 点 30 分开市时敲响开市钟,标志着企业正式进入新三板市场,兼具宣传与里程碑意义。
新三板退市:指挂牌企业因触发退市条件而终止在新三板交易的行为,常见原因包括连续三年净资产为负、信息披露严重违规、经营不善等。例如 2025 年安科运达、布丁股份因连续三年净资产为负被强制退市,退市后企业股份将无法在新三板公开转让,投资者需通过其他渠道退出。
“新三板销售” 通常指券商或金融机构中,负责推广新三板相关业务的岗位,主要工作包括:
为企业提供挂牌辅导、定增融资等业务咨询;
向合格投资者推荐新三板投资标的;
维护挂牌企业与投资者关系等,并非直接 “销售股票”,而是提供中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