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七工” 是计划经济时期(20 世纪六七十年代)产生的特殊劳动者群体,特指曾在石油、煤炭、化工、军工等 19 个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辅助性岗位工作,具有城镇常住户口但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
这一群体的形成与 “五七指示” 直接相关 ——1966 年 5 月,毛泽东发出《五七指示》,号召全国各行各业 “学政治、学军事、学文化,又能从事农副业生产”,大量城镇职工家属响应号召走出家门参与劳动,由此形成的劳动者群体被统称为 “五七工”。部分行业还有专属称呼,比如石油行业称 “会战家属”,部分企业因强调 “行动军事化、劳动集体化、思想革命化”,也将其称为 “三化工”。
“五七家属工” 与 “五七工” 本质是同一群体的不同表述,核心指以城镇职工家属身份参与企业劳动的五七工。
这类人员多数是响应 “五七指示” 的职工家属,从事企业辅助性工作(如食堂做饭、厂区保洁、材料整理),虽与企业形成长期劳动关系且经严格审批录用,但未办理正式招工手续,无企业正式职工身份。比如某煤矿职工的妻子,1970 年进入矿上的后勤车间帮忙,就属于典型的 “五七家属工”。
“五七” 直接源于 1966 年 5 月毛泽东发出的《五七指示》,这一指示成为当时组织生产劳动的重要政策依据,因指示发布于 5 月而得名 “五七”,以此为背景形成的劳动者群体便被冠以 “五七工” 称号。“五七” 并非指 “工作五年七个月” 或其他时间概念,而是特定历史政策的标志。
五七工:无劳动部门的正式招工手续,无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属于企业自主组织的特殊用工,养老保障权益在计划经济时期未被政府纳入统筹;
集体工:有劳动部门的正式招工手续,属于国家计划内用工,有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过去未参保多因企业效益差或统筹层次低,属于 “应参保而未参保” 群体。
简单说,集体工是 “有正式身份的计划内用工”,五七工是 “无正式身份的特殊用工”。
早五七工是指参加工作时间更早的五七工群体,通常特指 1970 年之前响应 “五七指示” 最早一批进入企业劳动的人员。这一群体因工作年限更长、年龄更大,在后续参保补缴、待遇享受等方面,部分地区会给予更宽松的政策(如高龄费用减免、优先办理手续)。
五七工医保是指五七工退休后可享受的医疗保障待遇,需根据参保类型和缴费情况确定权益,并非统一的 “专属医保”,主要有两种选择:
职工医保:需一次性或分期补缴较高费用(如部分地区约 1.5 万元),缴费满规定年限(男 25-30 年、女 20-25 年)后,可享受与企业退休职工同等的医保待遇(报销比例高、范围广);
居民医保:年费较低(如每年 200-300 元),按年缴费,报销比例和范围不如职工医保,但缴费压力小。
例如呼和浩特的五七工,可选择按 4.5% 或 8% 的比例逐年缴纳职工医保,且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无等待期。
军事五七工是指在军工行业从事劳动的五七工,属于 “五七工按行业划分的细分类型”。军工行业是 “五七工” 覆盖的 19 个行业之一,这类五七工多在军工企业的后勤、配套车间从事辅助工作(如零件整理、厂区安保),身份属性和权益政策与其他行业五七工一致,仅工作单位为军工企业。
河北五七工 / 唐山五七工是指户籍或工作地在河北(含唐山)的五七工,执行河北省统一的参保政策:2010 年后河北将五七工纳入养老统筹,要求工作满 3 年以上、有城镇户口且未参保,补缴 1995 年以来的养老保险费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唐山作为工业重镇,五七工多集中在煤炭、钢铁企业,当地针对这类群体还额外提供 “补缴利息减免” 的地方优惠。
内蒙古是五七工群体较多的省份,政策灵活性较强:五七工参保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逐年缴费,医保方面允许按不同比例(4.5% 或 8%)缴纳职工医保,且高龄人员(男 75 岁以上、女 70 岁以上)可减免部分费用。部分盟市还为五七工提供 “养老金与医保缴费挂钩补贴”,减轻缴费压力。
山西针对五七工的核心政策是 “属地化补缴、分档缴费”: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80%、100% 分三档补缴养老保险,缴费满 15 年后按月领养老金,医保可选择参加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补缴年限可合并计算。煤炭行业的五七工还可凭 “会战家属证明” 优先办理手续。
甘肃对五七工的参保门槛较宽松,允许提供 “工资条、工友证明” 等非官方材料作为工作经历依据,补缴费用可分 3 年分期缴纳,退休后医保待遇与当地职工一致,报销比例最高可达 80%。河西地区的五七工还可享受 “冬季取暖费补贴”,纳入养老金发放范围。
扎兰屯(内蒙古呼伦贝尔下辖县级市)的五七工属于 “内蒙五七工” 的地方范畴,执行内蒙古省级政策,同时有地方特色:针对林区、农垦系统的五七工,允许用 “林业企业工作证” 作为参保依据,补缴费用可由原企业承担部分(仅限未破产企业),医保可享受 “门诊慢特病优先认定”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