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色起意” 是一个汉语成语,指的是看到对方的容貌姿色后,产生了不正当的、违背道德伦理的欲望或念头,通常带有贬义,多用于描述因对方外貌而引发的非分之想,甚至可能伴随侵犯性的意图。
这个词语所体现的行为或心理,往往忽视了他人的人格尊严与意愿,违背了社会道德规范,在极端情况下,若将这种 “起意” 付诸行动,还可能触犯法律,比如构成性骚扰、猥亵甚至强奸等违法犯罪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人际交往中,我们应倡导尊重他人、以健康正当的心态对待他人,摒弃这种基于外貌的非分想法,坚守道德和法律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