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用名” 指的是一个人在过去曾经使用过、但现在已不再使用的名字,与 “现用名” 相对。
它通常用于以下场景:
个人因改名(如更名、避讳、随亲属姓氏变更等),原有的名字即成为曾用名。例如:某人出生时叫 “张三”,后改名为 “张四”,“张三” 就是他的曾用名。
在户籍、档案等正式记录中,曾用名会被登记存档,以体现姓名的历史变化,确保身份信息的连贯性。比如办理证件、入学、求职等需要核对历史信息时,曾用名可能作为辅助证明出现。
曾用名的存在主要是为了记录个人姓名的变更轨迹,避免因改名导致身份识别混乱,具有一定的法律和档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