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wán hū zhí shǒu)贬义,意思:对待本职工作马虎草率、不负责任,该做的事不做或者敷衍应付。
玩忽:轻视、不认真对待;职守:岗位上的职责。
补充:如果是公职人员,造成重大损失,会构成玩忽职守罪(刑法里的罪名)。
近义词:擅离职守、疏忽职守
反义词:忠于职守、兢兢业业
造句
值班人员玩忽职守,擅自离岗,才酿成这次事故。
身为安检员,不能玩忽职守,要仔细检查每一件物品。
他因为玩忽职守,给公司带来很大损失,受到了处分。
警察肩负重任,万万不可玩忽职守。
依据《刑法》第397条(玩忽职守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一般情形(造成重大损失):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3~7年有期徒刑
徇私舞弊而犯玩忽职守(为私情私利):
重大损失: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5~10年有期徒刑
备注: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专门条款处理(比如环境监管失职、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等,单独罪名单独量刑)
立案门槛(达到“重大损失”才构成犯罪)
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
公共财产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
重要提醒:
这个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普通公司员工一般不构成本罪;
属于结果犯:只是马虎、不负责任,但没有造成法定重大损失,不构成刑事犯罪,只是违纪、违规;
以上内容是法律科普,不是律师意见。
玩忽职守罪(《刑法》第397条)四大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侵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破坏国家机关依法、有序履职秩序。
客观要件(3点缺一不可)
实施了玩忽职守行为:不履行职责(脱岗、该管不管,不作为),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马虎敷衍、草率处理);
造成法定的重大损失(死亡、重伤、大额直接经济损失、恶劣社会影响等);
失职行为和重大损失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重点:本罪是结果犯,只马虎、没造成重大损失,不构成本罪,只是违纪。
主体要件特殊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普通企业员工、私企职工,不能定这个罪(企业人员失职有别的罪名)。
主观要件过失(核心!和滥用职权罪最主要区别):
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失职可能出事,却没料到;
过于自信的过失:预见到风险,但轻信不会出事。 注意:对危害结果是过失,不是主动追求出事;如果明知会出事还放任,一般是滥用职权罪(故意)。
速记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严重不负责任(过失),不履职/乱敷衍,并且因此造成重大损失,破坏机关正常管理活动 → 构成玩忽职守罪。
对比
玩忽职守:过失,多是消极不作为(该做不做)
滥用职权:故意,多是积极乱作为、越权办事